我国对于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进行扣除的起始时间一般为子女处于当前受教育阶段的起始时间。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什么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其每年需支出的费用和子女教育费用中的部分支出。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而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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