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出公司有三种途径。包括将股权全部转让给其他的公司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请求公司回购其全部股份;以及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的请求。
一、债权人能否解散股份有限公司
不能。起诉请求解散公司是股东的权利,是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股东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包括债权人均无权请求解散公司。
二、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况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并且通过其他途径均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公司进行清算注销。
三、注销公司找不到股东怎么办
一、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召开临时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决议
法定代表人如果是股东,与其他股东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可通过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方式做出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然后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但如果公司章程对作出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表决权比例有特别约定,且不低于三分之二的,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方能作出有效的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要按已知的通讯方式通知下落不明的股东且需要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公告期要满两个月。
二、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公司解散
法定代表人如果是股东,与其他股东合并持有公司的股权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的表决权比例,但持有公司表决权达到10%以上的,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在公司出现解散事由的情况下,以债权人身份请求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
法定代表人如果不是股东,但是公司债权人的,在公司出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公司解散事由的情形下,法定代表人可以债权人身份请求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其他股东也是一样可以债权人身份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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