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一)离婚后,当事人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二)离婚后,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
(三)未领取结婚证的;
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在主张彩礼返还时,才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若是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法院一般不会判返还彩礼。
什么情况下需要返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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