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防止恶意借贷的方法如下:
1、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
2、有关利息的约定要合法。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未超过年利率24%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3、注意诉讼时效。还款最后期限后的三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债权人必须向借款人索要借款,三年过后法律对债权不予保护;
4、以灵活的方式处理纠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种类,对于事实比较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如无异议,支付令则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如若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
民间借贷怎么防范风险
如何防范民间借贷的风险:
1、考虑借款人的声誉和偿还能力;
2、这取决于贷款的使用是否合法;
3、不能收取高额利息;
4、应有贷款担保和抵押;
5、谨防非法集资;
6、注意诉讼时效;
7、依法追讨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贷款利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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