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一定要进行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对一定的文书或者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赠与合同在财产发生转移时即成立,公证只是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一定的确认。因此赠与合同并不是一定要进行公证。
赠与合同一定要书面吗
法律上无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所以通常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但是特殊情况下,譬如赠与房屋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法还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赠与房屋必须遵守这一规定,所以赠与房屋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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