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在执行阶段发出的法律文书,包括协助执行通知书和限期申报财产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用于协助执行措施,如查询存款、冻结存款等,而限期申报财产通知书则要求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状况。这些文书的发出标志着法院进入了执行阶段,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措施。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执行阶段的法律文书,它包括协助执行通知书和限期申报财产通知书两种。协助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没有履行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中所规定的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并请有关单位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措施的凭证,如协助查询存款、协助冻结存款等等。限期申报财产通知书则是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责令被执行人如实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的凭证。
对执行通知书有异议如何处理
对执行通知书有异议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如果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目的是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向被执行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调查所需的材料可以进行复制、抄录或拍照,但应当依法保密。“
全文8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