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在辽东省、山东半岛、广东省、美丽山城重庆以及四川省等地进行异居地离婚手续的申办,建议优先采用协议离婚之途径,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大约三十日才能圆满完成。
若并非处于上述提及的地区异地办理离婚事宜,那么便只有采取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这个唯一的解决办法。
倘若您希望尽快离婚,便可在与法院调解员的交流中予以积极配合,若最终成功达成和解,便无需再进入严格的庭审程序,如此,相较于庭审的处理速度便无疑将有所提升。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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