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的执行费能否减免
时间:2023-11-09 07:35:58 23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法院强制执行的执行费能否减免

可以申请减免。

被执行人为下列人员或单位之一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减免申请执行费。

1.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2.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

3.系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

4.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

5.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6.为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

7.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减免申请执行费的其他情形。

免交申请执行费的措施只适用于经济确有困难的自然人、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

二、强制执行怎么查询进度

申请强制执行后查看进度的方式:

1.可以通过与执行局具体办案法官沟通来查询进度。

2.可以登录人民法院官网,如果有案件执行人进口的,输入案号即可查询。

3.可以询问委托律师,委托其查询进度。

三、强制执行会如何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为: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9.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全文9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法院强制执行的执行费能否减免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法院强制执行的执行费能否减免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