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不得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话,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或者就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子女抚养费的问题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有子女,则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问题进行明确。一般先由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支付抚养费的一方需要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就抚养费问题有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抚养费。同时,无论此前协议约定或者法院判决的抚养费的数额为多少,子女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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