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请律师费用主张原告承担吗
法律上对此无规定,请律师是当事人的意愿,费用自行承担。如果原告败诉,诉讼费可以要求原告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因此,在法律上对于律师费是没有规定的,都是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但是在诉讼费上一般由败诉方进行承担,如果说原告是败诉一方,那么被告就可以要求原告来承担诉讼费。
二、律师费是先付还是后付
律师费先付还是后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律师和委托人协商决定。可以在签订委托合同时支付,也可以等诉讼程序结束后支付。律师费只要不违反行业标准和市场标准就可以。
三、律师费由谁承担
(一)由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二)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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