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领养的孩子有义务赡养养父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从收养关系成立起,被领养的孩子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可适用于法律上对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养父母有义务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的养子女;而成年的养子女有义务赡养、扶助和保护养父母。
一、离婚后才得知孩子非亲生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亲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赡养义务依自然血亲而形成,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抚养、赡养义务依双方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而产生;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抚养、赡养义务依收养关系的成立而形成。如果既没有自然的血亲关系,也没有法定的拟制血亲关系,也就没有义务再抚养,应该由其亲生父母来抚养。因此如果儿女非亲生,是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的。
二、继子继女赡养老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继子女年幼时受过继父母的抚养就应在继父母年老后赡养老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并没有抚养关系的,从法律上分析,他们也就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但是从社会道德品质讲,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养子女,对养父母的赡养扶助,也在情理之中。
三、收养解除关还能继承遗产吗
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间不能再相互继承遗产,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基于法律上成立的一种收养关系,父母子女之间一切权利义务关系都是从此而来,所以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一经依法解除,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亦即结束,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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