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多次盗窃、侵入住宅盗窃、持有武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行为,即使其涉及的财产价值较低,亦构成犯罪,而非仅仅依据所盗金额来认定是否有罪。
在这些场合中,被判定有罪者将面临最高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可能处以罚金。
所谓“多次盗窃”,意为在过去的两年内,发生了至少三次以上的盗窃事件;
“侵入住宅盗窃”是指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家庭居住地,且该住所与外部环境存在一定程度的隔离状态;
“持有武器进行盗窃”则是指在盗窃过程中,携带诸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明令禁止私人持有的器具,或者为了实施犯罪活动,携带其他足以对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器具;
至于“扒窃”,则是指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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