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三方协议未签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并不影响正常工作与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是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确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合同,三方协议是学校办理档案户口关系转移用的;
二者之间是没有多大关系的,是不冲突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的。
一、三方协议是什么?
三方协议是高校、用人单位和应届毕业生签署的就业意向,用于办理学生档案派遣、户口迁移等。是约束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之间就业关系的协议,由学校所在省市教育厅印制,一式四联,颜色不同。由于教育部规定有两年的择业期,所以三方协议可以在毕生毕业两年之内签订都是有效的,学校应该据此发放报到证(派遣证),并协助毕业生往转移三方协议中填写的用人单位(国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民企、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和小微企业)转移档案、党团关系等。
三方和劳动合同是两码事,三方只有应届生才会有这个东西,说白了就是确定个就业意向,并且学校会根据签订的三方来把档案转出。而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所以三方协议得签,劳动合同也得签。没有签订三方协议可能的后果是学校默认为没就业,一定时限后就把档案转回原籍了,一年后认定干部身份会有一些影响。它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方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有关三方协议的认定和处理,应当由学校、学生以及公司企业共同进行认定,签订了三方协议并不意味着学生在毕生后一定可以入职,学生和公司都有自主的选择权,而签订了劳动合同则意味着劳动关系建立,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条款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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