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类型:承诺件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
办理程序: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局建管站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有关材料进行备案。
申报材料:1、图纸审查报告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工程预算书
4、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5、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6、招标文件
7、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
8、发改委核准文件
9、中标企业投标文件副本
10、投标签到表
11、施工招标情况书面报告、评标报告
12、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
承诺时间:nll
窗口单位:城乡规划建设局
窗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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