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拆迁安置地基能买卖吗
合法获取并持有相关证件的拆迁安置房具有完全的房产转让权益,其交易流程与普通商品房并无明显区别;
然而,对于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缺乏有效证书证明的拆迁安置房,我们需要对其来源和性质进行深入调查,以期明确产权归属。
具体而言,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在拆迁前调查清楚该物业的所有权性质,了解其在拆迁前是否已获得产权证书,以及在拆迁过程中是否存在开发商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
如果存在此类情况,我们应查看是否有拆迁协议等文件,尽管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但这些文件有助于我们未来办理产权证书。
第二,我们必须确保在交易过程中办理了必要的公证手续,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第三,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加收益,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完成后可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取一定费用也是一个较为合理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二、征地拆迁怎么安置土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条款,在对国有土地实施征收过程中,对于被征收方应给予以下几种安置方式以供选择:首先是被征收者可自由选择接受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补偿款,同时也有权力选择获得房产所有权的置换;若因为需拆迁房屋而需要实施搬迁行为时,房屋征收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向被征收方支付相应的搬迁费用;如果选择获得房产所有权的置换方式,那么直到产权调换房屋正式交接之前,房屋征收机关当向被征收方发放相应的临时安置费用或提供周转性住房;最后,对于因征收房屋而导致的停产停业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其补偿金额将根据房屋在被征收前所创造的效益、停产停业的具体期限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综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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