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双方承担债务的情形有:
(一)共同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二)个人债务:男女一方婚前的个人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后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应由本人负责清偿。
一、离婚时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由负债一方偿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双方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离婚前的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应该由债务人用个人财产承担偿还责任,但是个人所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除外。如果离婚前的债务被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债务的,则由夫妻双方共同负责。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离婚怎样偿还未到期的债务
离婚时,对于尚未到期的债务,应首先确定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依照不同的方法处理:(1)对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如果尚未到期的债务根据夫妻的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则为该方个人债务。但是如果以此约定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该债务仍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一方为个人目的挥霍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起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而且其收入却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上述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应由其按照约定的时间予以偿还。(2)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下列方法处理: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为家庭成员治病所产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均同意放弃期限利益而提前偿还的,可以提前偿还。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提前偿还的,则双方可以协商同意,将这部分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留,到期后清偿,或者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债务,在债务到期后由双方各自清偿其份额。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债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判决由一方负担或者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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