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解决途径有以下三点:
1、女方写好离婚起诉状;
2、申请人准备好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明和证据,包括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如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拿着准备好的材料到管辖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样办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破裂申请离婚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但是若是协议未果或是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可以采取第二种诉讼离婚,因此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需要单方面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按要求写明诉讼双方详细信息,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事项即可等待法院开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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