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逃税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就可以立案。1、虚假纳税或不纳税超过5万且超过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2、五年内因逃税受过刑罚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逃税数额超过5万元且超过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3、扣缴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超过5万元。第一条行为补缴并接受行政处罚可不追究刑责。
涉外逃税罪立案标准包含什么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以及刑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刑法》第五十七条: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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