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的离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问题。很多朋友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间接证据不认定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只是间接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根据归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所以,有合法来源的录象、照片是可以在法庭上作为有效证据的,这就不包括电话清单和室内偷着拍的床上镜头了,因为这些证据的来源是不合法的。当然,有合法来源的电话清单是可以作为辅助证据的。
5)类似“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过错方情急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重要证据;
6)嫖娼事件等,一般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口供笔录;
7)公司单位查实员工的婚外情后,可能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8)如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这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应该先做公证,再提交法院;
9)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动(比如:拥抱、亲吻,等),可通过拍照、摄像等收集证据。
为证明对方有婚外情可以收的集证据主要有: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那么如何收集这类婚外情证据呢?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时要在公证处公证,而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婚外情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2、保证书或悔过书
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因此这类“字据”是可以做婚外情证据的。
3、照片
显示夫妻一方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那么怎样收集照片作为婚外情证据呢?为了掌握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一些人会选择聘请“私家侦探”对另一方进行跟踪调查,然后拍下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照片。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婚外情证据的合法性,已达到在法庭离婚时能提供有效地婚外情证据的目的。
4、录像
显示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此类婚外情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而且容易引发冲突,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并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官司,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5、录音
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婚外情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婚外情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向法院提交。但是一方在提交录音资料的时候,要能证明其是未被经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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