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车损费用的赔偿问题时,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依据相关的定损单及受损车辆实际产生的维修发票来进行支付。
然而,如果出现定损单金额与实际维修发票存在差异的情况,那么相关方责任人必须各自加大举证力度以对此加以解释说明。如果在没有充足证据支持的前提下,两者之间的差额又未超过百分之三十的话,那么法院有权直接酌情决定维修费用。但是,若差额过大,法院则需要对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法院仍然可以依据定损单来确定最终的维修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机动车的维修费用一般都应按照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来确定。如果被保险人坚持要求依据维修发票来赔偿维修费用,他们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提出的维修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合理性。
最后,法院将根据民事诉讼中的优势证据规则,来确定机动车的维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全文5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