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诸于保险公司的诉讼程序大致如下:首先,原告需向人民法院递交详细完备的起诉状及其副本,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呈堂调查;其次,人民法院会对原告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工作;再次,在审阅通过后,人民法院将会做出正式受理该案件的决定并且予以立案处理;接下来,从人民法院决定立案的那一刻起,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到被告手中,同时也需要告知被告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形式的答辩回应;然后,被告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后,必须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作出书面形式的答辩回应;最后,经过开庭审理环节,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则案件就此结案,否则将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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