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要的。
不要的。若确属不知情,便构不成犯罪,更不会面临刑事处罚。须明确的是,洗钱的前提必为知晓或应该知道这些资金源于非法罪行,否则无法构成相关罪名。
所谓“洗钱罪”,即对已知为毒品犯罪、黑帮组织、贪污贿赂所得的款项进行转移,以及协助掩盖资金来源及性质,如将之存于银行、投资、上市等方式以达到其合法化目的。若主观上并不知情,则不构成此案件。
洗钱犯罪的危害性和社会影响非常严重,因此相关执法机关通常会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依法处理涉案人员。如果有证据表明某人涉嫌洗钱,公安机关可能会立即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
洗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到隐藏、转移、隐瞒非法所得的行为。如果一个人被怀疑参与洗钱活动,公安机关可能会对其进行调查并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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