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交强险的赔付范围:最高限额是112000元,死亡补偿费是10万元,治疗费是1万元、2000元的车辆损失、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在1万元以下的和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对第三者的损失进行,超过限额的,商业险进行理赔。
交通事故全责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负全责的,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赔付。
汽车发生事故车辆严重损伤,全责方先用交强险的保额来赔偿维修费用,当维修费用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来赔偿。如果维修费用超出所购买的保额后,需由全责方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第三者保险定义: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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