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一、被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如果被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二、受害人有无上诉权
被害人是有上诉权的。在自诉案件当中,受害人是有上诉权的,公诉案件当中,受害人没有上诉权,被害人需要向检察院提起请求,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抗诉,检察院从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之后需要在五天之内做出答复。自诉案件被害人的家属也有权提起上诉,居于原告的诉讼地位,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居于证人地位。
三、二审程序是什么,上诉条件是什么呢
二审程序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提起上诉或者抗诉,然后法院依法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处。上诉条件是认为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或者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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