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协议书上没写的财产属于什么财产
对于那些尚未公开的财产,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其归属问题。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事宜,应由双方自行商议解决为主导方式;若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依照财产的实际状况,结合维护未成年人及女性合法权益的原则做出最终裁决。
同时,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农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相关权益,也理应得到法律的严格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协议公公离婚转移财产
当夫妻离婚过程中遭遇一方私自转移共有财产的问题时,另一方务必迅速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财产保全程序。
在此期间,必须重视并努力收集到关于对方恶意转移财产的确凿证据,并将其呈交至法院。
如此一来,便有可能在财产分割环节,请求法院判定该方应少分或不得分配任何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需按照法院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担保,若未能提供有效担保,则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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