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合法地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并追讨欠款
合法地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并追讨欠款是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且申请仲裁的,需要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仲裁条款或订立仲裁协议。当事人起诉的,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哪些材料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明;证明债务存在的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等;一方的转账记录、录音录像等;知情人士的证人证言。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债务人被起诉多长时间失效
债务人被起诉是一般超过三年不追讨就失效关于欠款起诉,符合起诉法定条件的,就可以起诉,不会因为时间而失效。根据法律规定,诉权是法定权利,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灭。
但为了诉讼请求得到支持,起诉方最好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起诉。否则被起诉方将会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其行使该权利的,人民法院一般会驳回起诉方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三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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