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最新消息:
2018年1月1日起,西安市无房职工租住商品房的公积金提取额度调整为:个人账户保留三个月缴存额,个人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年汇缴额(月缴额×12)的二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15000元。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单身声明;已婚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单身职工按以下方式之一提供:
1、身份证;单身声明;户口簿或户籍信息证明(婚姻状况为未婚);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
2、身份证;离婚证;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
3、身份证;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
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
1、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2、房屋租赁合同
3、租金缴纳证明
4、婚姻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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