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审立案后如何取保候审
在再审案件正式启动之后,倘若被告方或犯罪嫌疑人具备适用取保候审之条件,则其亲属及辩护律师有权向法院提交相关申请。在此过程中,法院将结合具体案情展开深入分析,考量潜在的逃脱司法程序之风险、妨害证人依法陈述事实之可能性以及再次实施犯罪行为之几率等等多种因素,以决定是否应准许取保候审。通常情况下,为确保被告方遵守法律规定并按时出庭受审,申请方需提供适当的担保人或是预交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再审立案后能取保候审吗
在立案过程中,依然是可以申请进行取保候审的,且并无时间上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取保候审时,应当要求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被取保者遵守相关规定。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及执行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都可依法实行取保候审:
(1)可能会被判处罚金、拘留或处以附加刑的犯罪行为;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行为;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行为;
(4)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因此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重审程序启动之后,若被告或嫌疑人满足特定的条件,其亲属以及律师便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被告人可能存在的逃跑、妨碍证人作证以及再次犯罪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然后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申请方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保证被告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准时出席法庭审理。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