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期间被告卖房属于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何防止强制执行前财产被转移
防止强制执行前财产被转移应该对被告的所有财产进行调查核实,早日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律强制执行阶段,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是严重的逃避执行的行为。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以向法院执行部门提交有关转移财产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可以追回转移的财产,并对被执行人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执行6个月未果的,你可以要求上级法院执行。在法律操作上,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找外地的法院执行这个案件,具体操作手段可以是债权转移,也可以是执行到期债权等方式,一般外地法院不会受当地权势干扰的。
全文7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