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不能通过律师代理办理。我国婚姻登记条例明文规定,离婚登记时,应当由离婚双方本人前往离婚登记机关。离婚行为之所以不允许代理,是因为,一般的无权代理行为有手段可以撤销,或者可以追究代理人的同等责任。
一、双方自愿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到一方原领证机关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资料,在规定的三十天期限届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外地户口可以在广州办离婚手续吗
外地户口是不可以在广州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双方想要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离婚登记手续是需要在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的,所以外地户口就不能在广州办理离婚手续的,只能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三、结婚证丢了怎样补办办离婚证
(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您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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