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公民享有共计11个法定节假日。
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元旦节当天(亦即每年的1月1日)为全休一天;
第二,春节期间有三天假期,分别是大年初一、初二和初三;
第三,清明节也同样有三天假期,即在每年的4月5日这一天,是法定的清明节休息日;
第四,辛勤劳动者们的节日——劳动节,将有四天的假期,其中5月1日是这天被认定为了法定的全国性歇息日——五一国际劳动节;
第五,端午节则具备一天的休假时间,这一天通常被理解为农历的五月初五——端午节正日;
第六,中秋节当天,人们可以享受一天的假期,这一天对应着农历的八月十五——中秋节正日;
第七,举国欢庆的国庆节,又有三天的假期,内容包括了10月1日、2日以及3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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