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远期现金支票怎么取现
在支票上写的指定日期的10日内取款,如果收款人填的是公司的话那就要收款的公司在银行开有对公账户,公司法人印章(私章)和财务章,然后盖上财务章和法人章;办理兑现的人是你本人在(背书)还要你本人签字和注明身份证号码,办理取现的同时还需要出示你的身份证,办理现金支票兑现是付款人的开户行办理的。若没有财务章银行是不受理的是取不出来现金的,没有法人章也一样。如果收款人写的是个人那么本人就拿着身份证直接到付款公司或者个人的开户行取现就可以了。兑现的时候也要在支票背书面签字和注明你的身份证号码、发证的公安机关并在办理的同时出示你本人的身份证。
二、时间
从商业惯例来看,远期支票从实际出票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即持票人一经取得支票即取得票据权利,出票人即应担负出票责任。
三、对出票人
1、出票人的行为能力和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的有无,原则上以票载出票日为准,因为票据为文义证券。但是,如果能够提出反证,则以实际出票日为准。
2、出票人在出票后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不影响支票的效力。
3、远期支票的出票人与其他出票人一样,须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四、对付款人
1、远期支票的持票人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应当予以拒绝。
2、付款人收到出票人受破产宣告通知的,不得付款,但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3、付款人收到出票人死亡通知的,不得付款,但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五、对持票人
1、持票人不得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如果持票人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势必遭到付款人的拒绝。但付款人拒绝后,持票人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
2、虽然持票人不得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但若付款人自愿付款,持票人仍然有受领票据金额的权利,受领后,付款人不得要求返还。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为付款人自动放弃了到期付款的利益。
3、出票人在票载日前死亡或者受破产宣告,持票人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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