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涉案当事人被指控犯有盗窃电动自行车之罪名,然而其并未遭受刑事羁押,那么此类状况通常表明他们正处于取保候审或者是深入调查的阶段之中。在此期间,相关亲属或许拥有探视权利,然而能否实现以及相关探视条件是否允许,则往往会因为地域差异及个案性质等因素而产生差异。因此,建议这些当事人的家人及时与案件负责机构进行沟通,以便更清晰地了解当前所处的状况及其可能面临的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全文3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