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村电价行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物价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物价部门服务三农的职能力度,保定市物价局加强农村电价管理制度,从规范农村电价行为入手,制定了《保定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农村电价管理,规范电价行为的规定》,为广大农民明白用电消费又提供了一个可靠的政策依据。
为了提高《规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工作人员在拟定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首先在各村各镇张贴公布有关电力价格的相关文件通知,以极其透明的方式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和掌握现行电价政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反复讨论修改,改变了以往先下发,再反馈的做法。元月23日至25日,市物价局分别在安国市、满城县、高碑店市分三片召开了保定市农村电价管理工作座谈会,邀请各县(市、区)物价、电力主管负责同志参加。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针对《规定》内容及相关问题,提出了很多有益的补充意见。
为了让农民进一步了解国家的电价政策,对用电支出做到心中有数,使电力企业的执收行为更加规范,减少价格纠纷,市物价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电力价格的具体政策深钻细研,《规定》制定字斟句酌,避免出现争议点和政策盲区。在语言运用上通俗易懂,力争成为农民了解农村电价政策大众工具性文件。同时根据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先明确规范共性的问题,再逐步规范个性问题,牢固树立政策意识,牢固分清政策界限,并在《规定》正式执行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体现《规定》的指导规范效应,为规范农村电价行为,强化农村电价监管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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