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17日),媒体从玄武区人民法院获悉,去年发生在我市的这起案件已经宣判,犯故意伤害罪的哥哥获刑5年,并要赔偿弟媳5万多元。
去年7月23日,大刘和小刘(均为化姓)两兄弟带着家人从老家河南出来旅游,经过南京时,他们跟好友相聚喝酒。没想到酒过三巡,兄弟俩吵了起来。根据大刘回忆,当时弟弟言语中颇有认为父母偏心之意,兄弟俩吵了起来,小刘用皮带打了哥哥,后在朋友劝解下两人住了手。
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没想到大刘被打之后心里不平,回到酒店后顺手找到了一个酒瓶子,并带着瓶子来到弟弟身边,将酒瓶重重地砸了下去。小刘当场昏迷,被家人送到鼓楼医院后进行开手术,但手术后小刘一直未醒。经医院检查,小刘的骨骨折、内血肿,变成了植物人。法医鉴定结果则显示,小刘构成重伤二级。
去年7月31日,小刘的家人放弃治疗接他出院,第二天,小刘就去世了。
案发后,大刘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根据现有证据,大刘的行为造成小刘重伤二级,因家属放弃治疗在小刘死亡过程中也起一定的作用,检察机关最终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今天,玄武法院对外公布了该案的审理结果,大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鉴于大刘是初犯,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该案是因为家庭成员之间因醉酒引发的伤害案件,最终判处大刘有期徒刑5年,并承担5万元医药费等赔偿。
全文5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