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规定,在债务人进行重整期间,债权人不得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可以进行登记,但是不能重复诉讼。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重整期间为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
在债务人进行重整期间,债权人不得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可以进行登记,但是不能重复诉讼。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二条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债务人被重整,能否继续起诉?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债务人被重整期间,债务人与他人发生合同纠纷的,是否可以继续起诉?答案是不能。
这是因为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财产和权益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包括对其财产的保全措施等。同时,重整期间债务人需要根据重整计划进行债务的偿还,如果在此期间债务人与他人发生合同纠纷,则其起诉可能会对重整计划的进行产生不利影响,不利于债务人的重整。
因此,在债务人被重整期间,债务人不得起诉他人,以保证重整计划的顺利实施。
在债务人进行重整期间,债权人不得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可以进行登记,但是不能重复诉讼。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第七十二条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债务人被重整期间,债务人与他人发生合同纠纷的,不能继续起诉。这是因为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财产和权益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包括对其财产的保全措施等。同时,重整期间债务人需要根据重整计划进行债务的偿还,如果在此期间债务人与他人发生合同纠纷,则其起诉可能会对重整计划的进行产生不利影响,不利于债务人的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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