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不一定必须公证,涉外合同是需要办理一般是因为国内拟定的合同,只在国内能得到认可,而拿到国外的,则无法确定其真实性及合法性,所以,唯有经过公证与认证后,才算是核实了,这样才可以在国外使用,但不影响合同成立,主要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
《民法典》没有规定涉外合同需要经过公证才可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因此不需要办理批准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你们之间约定需要办理公证的话,是需要办理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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