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离婚协议书以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的那份为准,因为婚姻登记机关在为当事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对双方的离婚协议及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在离婚登记完成后,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那份协议书就生效了。
有多份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锯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以前的离婚协议的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经过以上内容的分析讲解,相信大家此时已经知道该怎样看待离婚协议书的效力了吧。对于离婚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来讲,只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那么才能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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