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的单位作为车辆管理和车辆营运利益的承受者,应在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承担连带赔偿损害后果的责任。
一、小区树砸到车如何赔付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大树折断砸毁车辆的,车辆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没有保险或不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内的,由车主自行承担。因维护管理失误等原因造成大树折断砸毁车辆的,应由大树的管理人进行赔偿,所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车主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交通肇事罪车主负连带刑责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车主不负连带责任。
而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
(一)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二)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三)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四)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五)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六)肇事车辆司机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擅自用车,司机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负责垫付;
(七)因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引起险情人为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司机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三、交通肇事的赔偿是否应由实际的车主来承担呢
交通肇事赔偿的负责:
(一)购买的车辆未登记过户而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肇事车辆的购买人,即实际车主)。
(二)挂靠经营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取得运行利益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包括挂靠人(实际车主)和具有监督管理义务的被挂靠单位(登记车主)。
(三)承包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主体为肇事直接侵权人(承包人、租用人)和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发包人、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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