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嫖娼事件之后身陷传唤之中时,请您务必遵从和配合公安机关的相关调查工作,详尽且真诚地陈述个人的实际行为。
对于此类犯罪行为,通常会受到十天至十五天之间的纪律拘留惩罚,如果情况较为严重,警方还可能对其额外附加不超过五千元额度的罚款处罚;而倘若情节有所缓和,则可能仅面临五天以下的纪律拘留或少于五百元的罚款罚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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