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未成年肖像权的法律规定
侵犯未成年肖像权的法律规定为:
侵犯未成年肖像权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规定作出大概判断。法律对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和成年人的肖像权实行一体保护、同等保护,二者并无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二、侵犯未成年肖像权需要赔偿多少
侵犯未成年肖像权需要精神赔偿,具体价格依照案情分析。精神损害赔偿主要由法官通过以上因素去自由酌量,同时,应区别对待原则和适当限制原则。不同地区、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影响范围、不同的案件性质,很难用一个标准来推行。
依据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死去的人有肖像权吗
死去的人也有肖像权,根据死去人的近亲属追诉。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即使在其死后,也不应当受到侵害。如果公民的名誉在其死后受到侵害,其近亲属有权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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