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稽查一般追溯几年
1.一般而言,若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的未缴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及滞纳金。
2.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税务机关有充分理由认为需要延长追征期的,追征期可延长至五年。
3.对于偷税、抗税、骗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的追征期则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即无论何时发现,均可进行追征。
二、税务稽查追诉期的法律规定
税务稽查追诉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1.该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2.第八十六条也指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这些规定为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中合理确定追诉期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税务稽查内容和程序是什么
1.税务稽查的内容广泛,旨在全面检查纳税人执行税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
具体包括稽查纳税人各种营业收入的核算与申报、成本费用项目的列支与申报、应税业务的核算与申报、定价情况、适用税率及减免税情况、应纳税款的计算与缴纳情况及税务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2.税务稽查的程序则包括案例选择、稽查、试行、审查等多个环节。
(1)税务机关会根据来源信息决定是否立案;
(2)稽查部门将进行深入调查,并形成稽查报告;
(3)稽查部门将稽查报告及相关材料移交审查部门,审查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整个过程中,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需经相关领导批准;
(4)稽查人员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确保稽查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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