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谈不拢的,对双方都是不利的,对责任人而言,可能无法处理完毕交通事故,造成不能处理年检等事项,而对于受害人而言,无法获得赔偿。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愿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不服交通事故的赔偿怎么办
一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之间有争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进行协商,以促成争议的解决。二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另一种是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如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纠纷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以不通过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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