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补充政策对未在现行补贴政策范围内的黄标车实施补贴。办理报废拆解时已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强制报废年限的除外。对2012年3月10日后已将车辆交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办理注销手续未享受补贴的黄标车给予追加补贴,此类车辆拆解时已达到国家法定强制报废年限的不予追加补贴。补贴补充政策受理时间为2015年3月2日至6月30日17:00。
车主选择拆解公司后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申请表和《车辆有关信息确认表。申请重型营运载货汽车(含半挂牵引车)、大型营运载客汽车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的车主须提供《道路运输证原件。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车主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12年3月10日后,已办理注销手续未享受补贴,并符合《关于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补充政策的通告中追加补贴条件的黄标车主,申请追加补贴时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到当初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的拆解公司办理。因遗失等原因造成要件不齐全的车主,应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补办手续要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车辆报废时营运资质给予审核确认。只要车主带齐证件,20个工作日之后就可以领到补贴资金了。
另外,为了方便车主交车,本市还新增13个黄标车回收网点,由原来的40个增加到53个。
对2012年3月10日后,已将车辆交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办理注销手续未享受补贴的黄标车给予追加补贴,此类车辆拆解时已达到国家法定强制报废年限的不予追加补贴。补贴补充政策受理时间为2015年3月2日至6月30日17:00。
登记时间:注册登记日期在1998年12月31日前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具体标准:小型载客汽车每辆补贴700元;微型载客汽车每辆补贴500元;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元;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元;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每辆补贴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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