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孩子出生一年之后可以向女方提出离婚的要求。原因如下:
1、在女方怀孕期间、产后一年内或流产后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在女方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存在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时,男方也可以提出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协议离婚要满足下列条件:
1、要求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
2、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办理;
3、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4、双方都同意离婚。
一、起诉离婚有哪些限制要求
1、对现役军人配偶离婚诉权的限制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2、在特定条件下对男女离婚诉权的限制
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1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上述情形下,女方提出离婚后,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求的,不在此限。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不得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起诉离婚的期限限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的,不受此限。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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