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能否在庭审结束后提出?
时间:2023-01-20 03:32:55 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诉讼时效能否在庭审结束后提出?

不可以。

1.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不同的案子诉讼时效期间是不一样的。一般是三年,有的是一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下列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的费用怎样划分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按照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决定。

第一种、超过一万元的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1:1累计缴纳,按照2%缴纳。

第二种、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需要按照5%交纳诉讼费。

第三种、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按照2.5%交纳。

如果官司打赢了,判决书上面会写有履行的期限,然后按照履行期限的时间等待。如果履行期限到期,被告还不能履行的,可以请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被告不履行,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针对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收入。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义务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拘传。

所以一旦有债权或者其他民事关系上的纠纷。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诉讼时效只有在诉讼时效内上诉才可以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也能够切实最高,保障当事人的权益。而诉讼时效又是由法律规定的,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n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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