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并不一定会被裁决,法院判定离婚的唯一条件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有报警记录,离婚并不一定会被裁决。法院判定离婚的唯一条件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警 察 判 断 】 有 报 警 记 录 , 离 婚 是 否 被 裁 决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离婚是否被裁决取决于离婚当事人是否在三十日内撤回离婚申请。若当事人未在三十日内撤回离婚申请,则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有效,离婚裁决程序启动。但若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则离婚并未发生,离婚裁决程序自然也就不存在了。因此,有报警记录,离婚是否被裁决需根据当事人是否在三十日内撤回离婚申请来判断。
如果有报警记录,离婚并不一定会被裁决。法院判定离婚的唯一条件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离婚是否被裁决取决于离婚当事人是否在三十日内撤回离婚申请。若当事人未在三十日内撤回离婚申请,则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有效,离婚裁决程序启动。但若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则离婚并未发生,离婚裁决程序自然也就不存在了。因此,有报警记录,离婚是否被裁决需根据当事人是否在三十日内撤回离婚申请来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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