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原告除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还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女方起诉离婚不出庭可以吗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是否能离掉需要视情况而定:
1、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时,被告不出庭的,在查明情况后,可以对被告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会判离婚;
2、被告不出庭,人民法院是否会判离婚,应当根据庭审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当事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一方当事人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一方当事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当事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当准予离婚;
(2)如果一方当事人被宣告失踪,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又分居满一年,如果一方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
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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