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合同属于所有权转移合同吗
时间:2023-06-19 21:21:42 45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预购方在预售合同履行中,虽交付预购款,但不享有预售商品房的所有权。所有预售合同不是所有权转移合同。

一、期房可以转卖吗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中可知,没有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转让的。由于期房尚未交付,因此是不能取得国家颁发的房产证的,换言之期房是不能进行转让的。由于不动产买卖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能转让:(六)、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该条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动产,不涉及预售商品房。最新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预购人在预售登记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登记。从法理上分析,预购房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办法》明确了与购房转让的合法性,同时对转让程序进行了规定。

二、买预售房要注意什么

在签订认购书、缴纳定金时一定要明确认购书中的“定金”。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

看清开发商的两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国土使用证一定要看仔细该土地的使用年限与用地性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定要注意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

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双方约定都可以。通常,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

三、预售房房屋违约怎么办

1、对预售方擅自改变合同中约定的房屋坐落、结构、层次、质量与条件。2、对预售方延迟支付期限的,亦按以上处理。3、对预售方以广告或其他方法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情况、误导他人预购其商品房的,则认定这买卖关系无效,对预购方造成的损失,由预售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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