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此一般的朋友之间的借钱属于民间借贷。
一、公安能介入民间借贷纠纷吗?
民间借贷纠纷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不可以介入。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发生民间借贷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贷纠纷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样吗
不一样,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金钱出借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民事行为。民间借贷的主体,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买卖合同双方自愿将所欠货款转化为借款的,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认定双方构成民间借贷关系。
三、借贷合同公证的特征是什么
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定义:民间借贷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借贷合同的真实性,正当性予以证实的流动。
民间借贷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属合同之债。
2、办理公证的民间借贷合同必需采取书面形式。
3、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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